沈阳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2026年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管理学院 发表时间:2026-06-10 浏览: 13 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沈阳师范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沈师大校〔2026〕71号)等文件要求,沈阳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将开展2026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介绍
(一)学院师资队伍实力雄厚,人才培养根基牢固
师资结构优化,梯队建设完善。学院现有教职工50人,其中专任教师42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93%;硕士生导师33人、兼职博士生导师7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校级教学名师4人。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多数教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拥有博士后经历或海外访学背景,形成了“老中青”相结合的合理师资梯队,确保教学与科研的连续性和创新性。
学术科研突出,教学能力过硬。我院师资团队科研实力雄厚,近五年累计承担国家级项目9项、省部级项目221项、横向课题30余项,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40余部,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00余项,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11项,被党和国家机关采纳的资政建议50余项;7人在国家级及省级学会担任常务理事及以上学术职务,1人受聘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参事。
学院建有辽宁省人才发展战略研究基地、辽宁省公务员培训基地、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辽宁省意识形态调研中心、辽宁省社区治理研究院、辽宁省公益慈善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辽宁省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辽宁科技创新智库国土空间优化研究基地、辽宁省沈抚示范区人才培养基地等10个省级平台基地,为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提供坚实保障。
实践经验丰富,指导能力全面。多数教师具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挂职经历或政策咨询、项目评估等实践经验,学院还聘请30多位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和地方政府部门领导担任客座教授、兼职导师,形成双导师指导模式,契合同等学力研究生“在职深造、提升能力”的核心诉求,保障实践教学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二)全方位的教学保障体系,确保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课程体系科学完善,兼顾理论实践。立足同等学力研究生基础与需求,构建“核心+选修+实践”三位一体课程体系,突出实用、针对性与前沿性,保障系统掌握专业知识技能,适配在职学习节奏。
实践平台多元优质,强化能力提升。搭建“校内实训+校外实践+科研参与”平台:校内依托实验室与科研机构,开展模拟训练、案例研讨,支持参与科研项目;校外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共建实践基地,覆盖多个治理领域,组织实地调研;邀请行业专家授课,助力理论转化与职业发展。
场地设施完善齐全,保障教学运行。学院教学、科研、学习条件完备,多媒体教室、研讨室满足各类教学需要;图书馆资源丰富,学术数据库全覆盖,为学习研究提供坚实硬件与文献支撑。
管理制度规范健全,强化过程管控。建立全流程培养管理体系,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明确职责分工与导师全程指导;实行“平时+期末”综合考核,多样式评价、合格授分,确保培养规范与质量。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从事各类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的专门人才。
在思想品行方面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在专业知识方面掌握公共管理的科学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宽厚的科学基础知识和复合型、应用型的知识结构,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的新发展和新特点。
在实践、技能方面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包括调研、决策、组织、协调、指挥、激励、文字阅读与理解、口头与文字表达、熟练运用多种管理技术与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贯穿其中的创新能力。
二、报名条件
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4.有一定专业基础,并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中做出成绩,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应提交近三年内取得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一项学术成果。
三、招生专业与人数
专业代码:125200
专业名称:公共管理
授予学位:管理学硕士
拟招生人数:50人
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20日,申请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及蓝底电子照片。并将提交的现场确认材料打包压缩发至申请专业所在招生学院指定的邮箱。
(二)资格初审
预计2026年9月2日在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synu.edu.cn/)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三)现场确认
1.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暂定于2026年9月5日(周六)在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146室办理现场确认,完成信息录入、图像采集、资格审核等工作,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和学校印制的《学员告知书》上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必交);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必交);
(3)本人的学士学位证明原件(必交);
学士学位证明获取方式有4种,可任选其一:①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后打印;②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授予记录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③回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该部门公章(格式由毕业学校自拟);④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
(4)本人为主要撰写人或完成人的,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选交)。
3.特别说明
(1)现场确认环节需采集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图像信息,必须申请者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代办。
(2)现场确认时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需一次性缴纳前两年课程学习费用,未被最终录取的申请人所缴学费全部退还。
(四)资格审查与结果公示
根据同等学力申硕有关规定,学校对同等学力人员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synu.edu.cn/)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获得入学资格,在全国同等学力平台正式注册为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未录取者退还缴费。
特别提醒:同等学力人员须确保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且真实有效,如提供错误信息、虚假材料等导致不利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培养流程
自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转入在册开始计算,总的培养时间不超过6年,分为二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1.2年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成绩合格(75分及以上为合格)。课程学习形式为不脱产,教学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
2.5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同等学力申硕统考每年一次,一般3月中上旬报名,5月中旬考试;学员自行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报名费自理;考试成绩单科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本专业同等学力人员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如下:
(1)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

(2)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3.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全国统考者,不得申请学位。
(二)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学位申请
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申硕统考科目均通过者,须在达到条件后1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始论文写作。
进入论文环节后,原则上须在2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并提交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系主要撰写人或完成人),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六、相关费用
学费分“课程学习费”和“论文指导费”两个部分,分两次收取。第一阶段在现场确认环节一次性缴清课程学习费用2.5万元;第二阶段在办理进入学位论文写作环节时缴纳论文指导费1万元。学校不收取其他费用。
学习费用全部通过学校财务处“缴费平台”缴纳,不接受现金缴费或其他渠道转账。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费用自理,由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线上缴纳,预计每位考生每次每科目100元。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因来校学习,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4.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5.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如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的文件规定为准。
6.原则上报名不足20人时不予开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4-86592418
联系邮箱:gggl2026tdxl@163.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沈北新区)
附件2沈阳师范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水平认定阶段登记表.docx
一审一校:李岩
二审二校:邵祥东
三审三校:孟锐